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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不管是东都城,还是大兴城,少不了腥风血雨。

阿布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多沾染这种空气,于是想尽一切办法攒动杨侑请旨回东都。

好在随着卫玄、樊子盖等人的到位,好多事情变得轻松顺畅。

通过卫玄等人的请旨,广皇帝同意了杨侑返回东都居住。

同样,阿布一家便在这初秋时节,回到了洛阳城的家中。

为了避清闲,这一次阿布将全家人等,全部搬到了洛阳城里仁坊桑榆里的大宅。

好好呆着,别到处乱跑。

实在感觉憋屈,就随白青一道,去金谷园耍子。

这里的宅子,由于居于洛阳城正西南角,所以最是僻静清闲。

真正是,门前冷落,车马稀!

好一个躲避倾轧和是非的去处。

现在到了秋季,巨大的后花园里开辟出的菜园子,瓜果飘香,充满了少有的田园野趣。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季节的原因,杏子早就落下了,吃不到了,全美了洛阳的亲戚朋友和留守人员。

现在,院子里只剩下梨子、秋桃、枣儿、葡萄、苹果、石榴等。

可是,两个宝贝和两位媳妇,最喜欢的却是葵花籽儿!

在东北地,葵花被叫做向日葵,形象具体,非常好看。

自从被陆仟等人,从美洲大陆万里迢迢引种过来后,开始快速地在粟末地扩种繁殖。

现在在契郡,向日葵的种植面积和长势、产量,都是最好的。

这玩意儿,即可榨油,也可以当做休闲的零嘴。

引来的葵花籽儿,也分好多种类。

有专门来吃的、榨油的、能吃能榨油的三种。

贾农称它们食用种、油用种、双用种。

后花园里的这些葵花籽,都是食用的,果皮黑底白纹,又长又大又饱满。

园子中的葵花,现在在花盘边缘还有一些黄灿灿的花叶。

不过,花盘里籽儿上的花蕊小绒帽,已经完全变成了暗红色。

熟了!

轻轻一碰,就簌簌地掉落下来不少。

露出里面整整齐齐、就像士兵列阵一般,又大又饱满的葵花籽儿。

温璇和娥渡丽,都是嘴馋的。

将孩子一左一右塞给阿布,自己便带着一帮侍女们,钻进好大一片葵花地,挑着各自最中意的向日葵下手。

她们的手法,非常像阿布前世小时候的样子。

不会将葵花花盘摘下来,再好好整治。

而是伸手拉下花盘,让向日葵低头伏在自己的胸前,腾出一只手就忙乎起来。

这些女人,每一一个,全都变成了站立的松鼠。

只见女人们熟练地将花盘上的小绒帽用手抹掉,然后拇指和食指一扣一拔,就将一颗饱满的葵花籽掌握在手中。

塞进嘴中,上下门牙轻轻一嗑,小舌头再一卷一勾,就将白生生的籽仁儿唆进口中。

……

阿布看得口舌生津。

葵花籽儿油津津的清香,似乎一下子钻进肺腑。

怀中的一双儿女,也开始左右扭动,要他老子带过去体验一番。

走起!

阿布个子大,将孩子们单手举的高高的,也走进葵花田。

葵花的杆子很高。

巨大的叶子蹭着阿布的脸颊,让他一下子便有了前世幼时的种种回忆……

两个孩子被其老爹举着高出葵花稍,就像飞翔在葵花田中,不由“咯咯咯”地欢笑起来。

举高高,很是他们最喜欢的游戏。

特别是老爹结实的手掌,掐住自己的咯吱窝,然后“呼”地一下,抛向空中。

那感觉,真的是像白青一样会飞起来哦!

可惜,因为白青怕热的缘故,一来到洛阳,就被老爹送去了金谷园。

终于来到了妈妈们附近,两个小家伙立即展开小手,搂向自己最中意的葵花盘。

阿布担心上面还有蜜蜂什么的,于是赶紧放下两个小宝贝。

两个家伙似乎有点不愿意,嘴一撅,就想流眼泪。

阿布连忙刷刷撕下两个花盘,将上面的花蕊和花瓣全部划拉干净,递到他们手中。

两个孩子,又开心地咧开嘴笑了。

这时候洛阳的天气,还是有点热。

阿布脱下自己的长衫外套,铺在地上,然后把两个孩子放在上面让他们坐下。

他盘腿坐在两人对面。

开始帮他们剥皮,然后将瓜子仁掐碎,递到他们的小手中。

两岁的小家伙们,牙齿已经长出了好多,现在可以自己咬东西吃了。

新下来的葵花籽,带着干瓜子没有的特殊清香甜味,异常可口。

这两个小家伙吃得津津有味。

看儿女、老婆们吃得高兴,阿布也拨拉几个塞到嘴中。

淡淡的清香,熟悉的温暖,淡淡的乡愁!

阿布想到了前世阿妈、这一世的爹娘、还有李贤和另外一双儿儿女,佩瑗儿和可立儿。

佩瑗儿和可立儿,估计也是被奶奶带着,去了杨柳湖附近的那个种子实验室的大农场。

这时候,也会在葵花地的某处,就这样坐在油布上,和老妈一起嗑新鲜的葵花籽。

好久不见,阿布挺想他们的。

还有,那些因为共同的理想走在一起,在粟末地各郡辛勤工作的战友们。

……

“嗨!孩他爹,又发什么呆呢?”

耳边突然传来温璇的声音。

阿布一低头,发现两个小家伙因为等不住老爹喂食,早就开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只是因为嗑瓜子实在是个技术活,所以现在满嘴都是瓜子皮和瓜子仁的混合物。

即便如此,两人都是吃得满嘴流油、不亦乐乎。

“哦,我看着你们,就有点想老家了,特别是佩瑗儿和可立儿,不知道他们怎么样?”

阿布一边帮温璇清理掉两个宝宝嘴里的东西,一边回答道。

“昨天才来的信呀,都很好!就是我阿妈的身体不太好!”

温璇说话之间,眼睛里是浓浓的担忧。

高琬,自从来到粟末地,就将自己变成了一个隐形人。

除了和王蔻一起理理佛事,就是在自己的院子里看书、写字、作画。

她作为一国公主,的确也算是命苦的。

年纪轻轻,就守寡。

唯一的女儿,自从嫁人了,就不能常伴左右。

这不,温璇还得跟着阿布走前程,也将乖乖外孙也带到了京城。

“你说,要不要把岳母接过来,毕竟这边繁华、孩子们也都在,少些寂寞?”

阿布以商量的口吻对温璇说道。

“这个,得征求阿妈的意思。你知道的,阿妈的主意比谁都正,她的心思不是你我轻易能左右的!”

是啊,高琬是整个高句丽有名的主意正的公主。

特立独行,敢作敢当。

要不,琬温璇不会姓温。

因为丑温达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靠他自己,就能娶得到神仙一样的高琬。

搞定这样的女性,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顶尖的高难度操作。

高琬,活得独立,活得自信,活得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女性最高段位标志。

“她还是太孤寂了,都是闲的,让她活动开心思才好!”

阿布沉思着说道。

“是啊,她现在亲近佛理,心思偏于沉寂,不如道家的自然率性,活泼有趣。”

温璇作为大才女,自然对两种教派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解。

阿布灵机一动,左右看看,见娥渡丽她们还远,于是将嘴凑近媳妇儿的耳朵旁。

温璇以为丈夫又要作妖,立即羞红了脸,低下头悄声说:

“孩子在呢!”

阿布一怔,立即便反应过来。

他是个聪明的,知道这时候不能不有所表表示,于是顺势在温璇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说道:

“都是自己人,有啥害羞的!”

“死相!”

温璇悄悄地掐了一下阿布。

仔细看看两个孩子正在埋头吃瓜子,于是抬起眼眉瞪了丈夫一眼。

“别动,我有话说,也想了好久,这时正好跟你说说!”

“真有事?”

温璇警惕的看着丈夫,担心他在这儿胡作非为。

“嗯,我跟你说说岳母的事情。”

“阿妈?”

“嗯!”

“岳母今年也就四十岁,看着也就二十五六许!”

“阿郎,你真是……”

见丈夫这么说自己的阿妈,温璇有点不得劲。

“啊呀,你想哪儿去了?”

“我是说,岳母的病是寂寞闹得,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得让她重新回归正常人的生活,这样才能延年益寿!”

阿布振振有词,说道:

“孙神医的养生课,你们都去听了,我说得对不对?”

温璇听了,神色才变得好看起来。

她点点头,可还是不明白丈夫的意思。

“我是说,我们应该帮岳母再找个伴!”

“啊?再找一个……”

温璇半天都反应不过来,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其实,在高句丽的文化习俗中,寡妇再家,根本不是个事。

就是贵族女子,离婚再嫁,也不显闻。

总之,在整个这个时代东亚文化生态圈中,高句丽的婚姻观、女权主义、女子地位,可算是一个绝对的异数!

不知道为什么,高句丽女性在婚姻中,占有非常大的自主、主动权。

并且,还受到朝廷法度和世俗文化的支持、背书。

中原文化,始终认为高句丽人其风尚淫,就是纯粹站在男权视角和传统儒教的基础上看的。

所以,高琬再找另一半,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伤风败俗、不可接受之事。

可作为女儿的温璇,喜欢这样吗?

难说!

毕竟她是老温家的后代!

毕竟她受某类文化的毒,还是要深一些。

但是,现在丈夫提出这个想法,她的确也不好反驳。

阿妈为自己、为老温家付出的可不一般。

做为女人,她知道阿妈的苦!

“可是,阿妈不会愿意的!”

“否则,当年高俅等一众朝臣才俊,那么追求阿妈,阿妈想嫁早就嫁了!”

温璇迟疑地说道。

“此一时,彼一时。”

“当年岳母处在那样的环境中,非常清楚当年害死岳父的人都是谁。”

“她狠这些人、躲这些人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嫁给他们?”

阿布一点点的分析。

“现在到了粟末地,咱们那地方,人情风俗怎么样,你自己心里也清楚。”

“不管怎样,绝对少了尔虞我诈的政治倾轧,至少目前,都还是为咱们粟末地的繁荣,而都在勤奋努力!”

“这其中,有着全世界各地来的才俊,文的,武的,年轻的、中年的,老实本分的,风流倜傥的……应有尽有!”

“以岳母的人才风度,找什么样的,都是可劲的挑!”

听阿布这话说得调皮、造次、轻度,温璇有点很不高兴。

她恨恨地剜了一眼丈夫,手上也不闲着。

“就你贫嘴,油腔滑调,这是一个女婿该说的话吗……”

阿布吸着气,说道:

“疼,疼,快松手!”

“我说话你别不喜欢听,我可是全为岳母的健康着想,余下的岁月,还长着呢!”

“我们俩都有自己的事情,孩子们也会越来越大,终究会离开你我、老人。”

“到时候,人也老了,身边没个知寒问暖、暖被窝的人,可怎么过?”

“哼哼,我知道,我们都是给你暖被窝的命!”

温璇嘴上这么说,但也没反对丈夫的话。

看来,她也被阿布的话打动了。

其实,关于温达的死,到阿布明确了和温璇的关系后,就利用灰影、高宾等人,做过详细的调查。

后来,阿布将前前后后的事,整理好之后,就交给了温璇。

想来,温璇是事无巨细地全部告诉了高琬,高琬应该知之甚详。

不过阿布根据岳母在岳父死后的表现来推测,以岳母的智慧和能力,她一定是早就知道或推测出了自己丈夫葬身沙场的前因后果,以及具体会是那些人。

想想也简单!

高琬,可不就是当时高句丽大地上的一只超级天鹅肉,还是吃了能飞升的那种吗?

可是,到头来,所有的高句丽青年才俊们连毛都没吃上,反而被绝世丑人温达给祸祸了。

更让这些把眼睛都快瞅成哈士奇狗眼的青年才俊愤怒的是,美满与和谐。

丑温达不仅和他们的女神恩爱无比,而且这家伙能力也异常出众。

其成就和官途,很快就让这些青年才俊们亮瞎了哈士奇眼睛,也给比得暗淡无光。

凭什么呀?

哈士奇们就想,如果天鹅身边的狗,变成自己,一定飞的更更高,光华更更亮!

可是,没有如果,只有可是!

这狠,是怎么产生的?

政治,权势,美人,梦想,青云梯……一切想象中的美好!

全毁了!

甚至包括,温璇的舅舅、高琬的亲大哥高大元的完美政治布局!

或许还有,高大元老子高成阳的中央集权制的重大构想……等等。

其实,温达就是一头闯进狮子群的斑斓丑猛虎!

独立,优秀,但孤独、危险!

这,就是多次暗箭的来由。

其中一次背后的暗箭偷袭,阿布的爷爷尼古机,便是亲历的见证者!

尼古机坐在马上,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施放冷箭的人是谁,以及那人眼睛中露出的恶毒和冰冷。

所以,他才放弃斩首温达的宝贵机会,而高声大呼“可惜了!”

可惜什么呢?

大家都是东北地响当当的英雄!

英雄应该就有英雄的死法,而不是死于来自自己一方阵营的某支阴毒的暗箭!

这个小故事,是尼古机传给儿子大屋作,大屋作又将之讲给了儿子阿布契郎。

贵族间的婚姻,就是赤裸裸的政治和交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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