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别看了,小心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了。不过,刘亦菲长得是真漂亮啊,不愧是咱们学校的颜值担当。”
正当陈天弘沉浸在遇到前世女神震撼当中的时候,一位带着眼镜的瘦瘦男孩走过来把陈天弘拍醒。
“什么,她真的叫刘亦菲...白金鑫,你说她真的叫刘亦菲?”
陈天弘听到瘦男生的话,愣了几秒,脑中过滤了下信息,知道面前这个男生叫白金鑫,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死党兼同桌。
“陈天弘,你是不是最近看小说看迷糊了。刘亦菲你都不记得了?你忘了高二的时候你还追过她嘛,嘿嘿,虽然被无情的拒绝了,不过没事,咱们学校的男生一大半都被她拒绝过,多你一个不多。”
白金鑫先是迷惑陈天弘为啥会问出这种傻傻的问题,不过后面他想到了好玩的事情又调侃起自己的死党。
“额....”
听到白金鑫这么一说,陈天弘开始发动大脑使劲回想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记忆。
没错,他的确表白过,确切的说是这个世界的陈天弘,奈何这位甚至连走到刘亦菲面前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只是和大多数学校里的男生一样,从言情小说中摘抄了一些表达爱意的句子,写了一封情书放到了刘亦菲的桌子里。
而结果自然毫无疑问,被礼貌的回信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你很好,但是我们现在不适合,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好好学习。
“果然,好人卡这个东西,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陈天弘回忆完毕,并没有觉得被拒绝有多尴尬,谁还没有青春年少的时候,谁还没有过喜欢过的姑娘,谁还没做过几件可爱的傻事?没有遗憾的青春是不圆满的。
不过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了。
“昨晚看小说没有休息好,今天脑子有点懵。”陈天弘先随便找了一个理由应付了下白金鑫。
被这么一刺激,陈天弘趴在桌子上继续梳理脑中的信息量,看看还有啥自己不知道的事。
至于在这个世界遇到另一个刘亦菲的事情,暂且缓缓在说,目前陈天弘第一件要事是在这个世界怎么实现自己成为文豪的梦想,虽然他拥有另一个世界的记忆,这相当于游戏开挂自带金手指,可是具体怎么做,这还是需要好好思索一番的。
渐渐的教室里热闹起来,好像是自带风暴聚集一样,刘亦菲桌子旁聚集了一群人,有男有女。
“菲菲,《追梦青春》的最新章节你看了没,李明珏终于决定接受顾茜茜了,有情人要终成眷属了,不枉顾茜茜坚持了十几年。”
一位胖胖的圆脸女生说道,这是刘亦菲的同桌兼闺蜜王珊珊,酷爱言情小说的死忠粉。
“李明珏答应顾茜茜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哭了。”
一个凑过来的男生立马接话,自然而然引起了周围其他男生的鄙夷,太假了,为了赢得女神的关注,这种不要脸的话都能说出来。
“西爵明大大写的太好了,不亏是我最喜欢青春文学家。”
“我也要学习顾茜茜的坚持,说不定以后我的男神也会答应我的。”
....
《追梦青春》是当前青春小说里最火的一本书,是十大青春作家中排名第五西爵明的最新力作。在振华中学里,但凡喜欢看青春类型小说的学生基本都在追,而且以女孩子居多,其中刘亦菲也是这本书的粉丝。
众人叽叽喳喳讨论的声音传入了陈天弘的耳朵里,他的座位距离刘亦菲的位置不远,是这个世界的陈天弘付出了n多珍藏物品交换得来的,至于是什么珍藏物品,懂的都懂。当时的哪位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距离女神近一点。
“追梦青春?”
陈天弘皱着眉头思索,这个世界的他自然也看过这本小说,并不是他喜欢看这种类型的小说,而是纯属是为了和女神有话题聊,虽然也没聊过几句。
如果陈天弘没记错的话,小说追梦青春里男主的人设从一开始就高高在上,自带各种光环,几乎达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地步。书中的男主在文中换了十几任女朋友,而女主顾茜茜却卑微到极点,错,女主不止是顾茜茜一个,是男主的每一任女朋友都是,只不过新的剧情到了顾茜茜这里。
虽然作者西爵明的文笔极好,书中写男主的每一段恋情也是渲染的很有代入感。可是这无脑抬高男主,无脑更换女主的剧情,属实让陈天弘有点接受不了,其他类型小说你这么写也就算了,青春小说要是这样写,真的是有点让人不吐不快。
“你们觉得我们的青春是小说中写得这样的嘛?”
陈天弘有些不能理解,这种小说搁在前世会被女权人士教做人的。
这句话让周围正在讨论剧情的众人瞬间安静了。
“陈天弘同学,你是不是吃错药了啊,这是小说啊!小说看着开心就好了啊,管那么多干啥。”
一位女同学直接丢了陈天弘一个白眼。
陈天弘反应过来,他忘记了这已经不是前世了,在这个世界这种写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便是青春小说,小说只要剧情好,文笔好,偶尔有些剧情很狗血,但无伤大雅,读书人的事嘛,都能理解。
这就和前世一些小说里男主也有好几个老婆,也没有人会说啥,最多吐槽一句,呸,种马文,但是谁又不幻想着成为书中主角那。
不过我辈读书人,咳咳,哪怕是即将成为抄书人也是有职业素养的,好书就是好书,不好就是不好。
“这书可能文笔还不错,不过我们的青春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陈天弘就事论事没再继续评价这本小说,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文化,你可以不认同,但没有必要去诋毁,但是三观还是要正的。
“那请问陈天弘同学,你觉得我们的青春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这时候人群中的刘亦菲好奇的开口问道。
“青春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出来的,我觉得青春其实就是我们的生活,可能有伤痛和遗憾,但绝对不会狗血....嗯,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陈天弘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这说和没说有啥区别。”王珊珊没听懂,她认为陈天弘就是在狡辩。
陈天弘没有再接茬,呈口舌之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最好的办法那就是用证据证明你是对的。怎么证明,陈天弘心里已经有想法了。
刘亦菲望着陈天弘若有所思,青春不是狗血剧。这话说的也有点道理,不过她没明白那句以后就知道了是什么意思。
....
放学后,陈天弘回到家直奔自己的卧室,开启台式电脑,打开一页空白的word文档准备开始码字。他要开始踏入成为文豪目标的第一步,而这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一大步。
今天在学校的事情,让陈天弘决定要写上一本真正的青春小说,让这个世界的人看看,真正的青春小说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
严格来说供陈天弘的选择有很多,因为他现在相当于拥有前世整个世界顶尖作家的大脑,只要是这个世界没有的小说作品他都可以剽窃过来,咳咳..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盗那。陈天弘不是盗贼,他只是知识的搬运者。
青春类型的小说在前世出名的有很多,比如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但现在最适合陈天弘的是八月长安的振华三部曲,因为实在是太应景了。
可是三部小说先写哪个也让陈天弘纠结了好一会。前世八月长安是先写的《你好,旧时光》,然后《暗恋·橘生淮南》,最后用《最好的我们》来了个圆满的结局。想了又想,纠结了又纠结,陈天弘最后决定先写最好的我们,实在是电视剧耿耿余淮的故事让他印象太深了。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序
第1章耿耿
我叫耿耿,亲戚们都说这名字不好,劲儿劲儿的,好像憋着一口气跟谁过不去似的.....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房间里就只剩下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3个多小时过去了,陈天弘写好了5章,总计1万多字,这个码字速度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可能挺快的,但是对于一个经常码字的职业写手来说算不得上顶尖,真正的码字机器最高记录是一小时万字。
陈天弘现在有一点很恐怖,那就是他的记忆力是被无限加强了。只要他仔细思索前世的小说名,所有的章节就会清晰的浮现在脑子里。就和大脑自带搜索引擎一样,这可能就是重生带来的福利,记忆力无限加强。
其实这3章陈天弘只用了1个多小时就全部搞定了,因为脑子里小说的情节他都记得很清楚,无需思考,只需要打字即可。
可当他返回检查错别字的时候,总觉得小说缺了点什么。
然后脑中就出现了前世电视剧里的身影,一个傲慢,骄傲的有点臭屁的男孩。他手拿喇叭,站在喷泉旁边向深爱的女孩展示自己的浪漫,那句科学与艺术最后是殊途同归的,看起来平凡的两种事物放在一起会产生多么美好的反应,随后钠与水的交汇绽放出爱情的火花。这个场景一直深深的刻在陈天弘脑海里。
以至于陈天弘思来想去,还是无法割舍电视剧里那个叫路星河的男孩,默默在心里说了一句对不起了八月长安大大,我要稍微改动下你的小说。然后他就把写好的故事情节给改动了一下,加入了路星河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