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才小手拉着施先生的衣裳,奶声奶气的问道:“先生,你干嘛叫我爹做宇轩呀?宇轩是谁呀?我爹叫邹戟呀,还叫大猫,不叫宇轩。”
施先生已经泪流满面,还十分激动,“你是宇轩,是宇轩,我不会认错的,恩同的孩子,我不会认错的……”
牧笙一愣,完全没想到大猫会是余恩同的孩子。
随即,她猛然又想到,大猫去年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说过,他讨了十年的饭,这帝京,哪个乞丐不认识他大猫,除了邹戈,就是他讨饭时间最长了。
这算时间的话,还真对的上。
大猫也懵了,虎目懵懵的朝邹戈看过去:“狗哥,不说点什么?”
邹戈给他一记大白眼,“我能说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大猫这才跟施先生笑道:“先生,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也知道,余大人五族都被斩了,一个活口没留。”
“不,不,”施先生不停摇头,“我不会认错的,恩同的孩子我怎么可能会认错,虽然你那时还小,但我们见过很多次,你现在是长大了,但模样还跟当初很相像的,个头也高,你看你脖子上还有个疤,这是你小时候顽皮,戳到树枝上了,伤口有些深,便留疤了,我不会认错的,你就是恩同的二儿子,当初你家被灭五族之前,你们家听到风声,有人带着你逃跑,听说你被乱刀砍死在荒郊了,弃尸于乱葬岗,我和你边庭伯伯去寻你,想将你入土为安,却没发现你的尸体,还以为是被野狗给叼走了,没想到……孩子,没想到,你还活着啊!老天开眼啊!恩同还有后!他还有后!”
说到最后,施先生抚着大猫的脸,泣不成声。
大猫压根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是感受不到施先生的感觉的,他只是看了邹戈一眼,见邹戈一副烦躁的直抓头发的样子,他才说:“我是十年前……不,是十一年前了,我的确是十一年前被狗哥在乱葬岗救的,我身上也的确是有几道刀伤,多亏了狗哥,不然我就死了,但我醒来过后,就什么不记得了,跟着狗哥一直讨饭,这一年我已经没讨饭了,之前都在蓬头垢面的讨饭,讨了十年饭了,我……先生,你别哭,可能我真是那个余宇轩,但我也是真不记得了,没什么感觉。”
随即,大猫又求助的看着邹戈:“狗哥……”
邹戈没好气:“叫什么叫!我真什么都不知道!我是路过乱葬岗,看你还有气,便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将你给救回来了,哪知道你是谁,你醒来也不知道你是谁,就跟着我了!现在好了,你可以认祖归宗了!”
听完,大猫心情难得有些复杂。
看来,他真是余恩同的二儿子余宇轩。
“孩子,我们没找到你的尸体,”施先生又哭着说,“便只能在你爹娘坟旁边,给你弄了座空坟,你要是不信,可以跟我去你坟前看。”
去他坟前看?
大猫一阵恶寒,忙搓着手臂道:“不用不用,我没说我不信,就是我现在什么不记得了,没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