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继续说道:“另外,关于你们警方认定的致人伤亡罪,即故意伤害罪的问题,《刑法》第21条中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次械斗,参加的人员之多,伤亡的人员之多,涉及的枪械之多,在新华夏国历史上都是数得着的,张先生和余先生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冒着生命危险,采取了紧急的避险行动,导致了某些犯罪分子受伤,按照《刑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既不该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该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看来这条罪责,也是不成立的。林副局长,你说呢?”
张大美女不但嘴皮子厉害,这法律知识懂得也是不少,寥寥几句话,就将从事公安工作多年的老油子,给噎的一愣一愣的。
“张小姐,我承认你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最后的认定,仍然有待于后面的侦察调查工作。退一步讲,即便这两项罪名都不成立的话,但还有一项非法持枪罪,这可是铁板上钉钉,确凿无疑的事情,张小姐,要不你也来分析分析?”林海反击道。
被张欣步步紧*,追打的走投无路的林海,开始反击了,他知道如果继续这么被动下去,绝对不是好办法,必须掌握主动,赢回先机,创造机会,拿下那两个家伙。
其他两项罪责,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怎样解释都会有话可说,但非法持枪这项罪责,则不同,有持枪证就是合法持枪,没有持枪证就是非法持枪,非法持枪就是犯罪,就算你张大主持人,嘴皮子再厉害,你也不能将死人说活,将无证说成有证吧。
果不其然,张大美女当然没有这种本事了,要不刚才人家避开这项罪名不谈,专拣那两项罪责和你矫情呢,因为,人家张大记者知道黑与白,有与无的关系。但是,有难度,并不代表人家大记者知难而退没有话说,古来就有‘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法,具有这种能耐的人,一是媒婆,二就是记者了。这不,看到林海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张大美女有话说了。
“我说林副局长,在您眼里,有持枪证和没有持枪证,看似像黑与白,有与无那样简单,张余二位先生拿不出持枪证,您就断定人家没有持枪证,从而确定人家违反了法律法规。但我认为您未免将事情看的太简单了,事情都有其多面性,您看到的未必是您希望的。”张欣说道。
张欣这会不像是一个采访的记者了,反倒像是一名为张铮辩护的律师了。
“哦,那张记者说说你提到的多面性是什么意思?”林海说道。
“很简单,在您看来,关于持枪证问题,是决定抓捕张先生和余先生的关键因素,对这个问题,您好像胸有成竹,势在必得。但你忽视了一个非常常见的常识……”
“什么常识?”张欣说完,林海急切的问道。
这个问题是目前林海最为关心的事情了,这是他手中最后的一张王牌了,如果持枪证不成为问题了,那就等于他已经全盘皆输了。
“林副局长,您仔细想想,他们手中持有的这些变态武器,绝对不会是特为制止这次械斗准备的,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今天会在这个地方发生械斗!”张欣说了一句半拉子话,就不在说了。
“张记者,什么意思是?”林海听了张欣的话后,预感到了点什么,但又不是很明白,故问道。
“林副局长,您是聪明人,你不妨先考虑着,我去采访一下张先生,马上回来再解答你的问题,好吗?”张欣说道。
林海现在正在苦苦思考着刚才张记者提到的问题,无暇顾及允不允许记者采访当事人的事情了,便随口应了一声:“去吧。”
“柳姐,欣欣已经将这个副局长搞得晕头转向了,他竟然允许欣姐去采访涉案的当事人,这不是找死吗?”吴岚看到传过来的图像后说道。
柳岩说道:“找不找死不知道,但估计市局的领导们快要登场了,这场械斗事件的现场处理,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各色人等演完大戏后,也应该各归本位了,我想这位局长离下台的时间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