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们虽然同样受了一点伤,不过这并没有大碍,林浩只需要三秒钟,便能让他们恢复如初。
“哥们儿,咱们有必要谈谈了。”
林浩蹲在金链大汉跟前,一只大手直接抓住他的脖子,将整个人给提了起来。
“兄弟…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可以吗?”
金链大汉痛苦地挣扎,那张本来只肿了一边的脸现在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估计连他妈来了都认不出来。
嚣张的气焰已然全无,金链大汉唯唯诺诺地跟在林浩身后,向着厕所的方向前进。
大厅是自带一个较大的厕所的,林浩直接把他拖到男厕所,两手抱胸,笑眯眯地盯着金链大汉。
“大…大哥,我,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想到自己面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小青年的恐怖,金链大汉只觉得浑身一颤,竟然是直接跪在地上,哭丧着脸。
“起来。”
林浩道。
“啊?”
“劳资让你起来,听不懂人话?”
“是是是,大哥,您说什么就是什么。”
金链大汉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知道叫你过来干什么吗?”林浩道。
“呃…”
大汉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到底知不知道?”
林浩眼睛一瞪。
“这个,这个…大哥,您指的是…那个女人?”金链大汉看着林浩的神色,试探性地问道。
“没错,还算聪明。”
林浩冷冷一笑,“说吧,怎么把别人拐在这里来的?”
“大哥,这个嘛……”
“别墨迹!”
“咳咳,事情是这样子的,那个刘菲菲是小的前几个月在网络上发现的一个女主播,看直播的时候知道了她也是东海人…然后,我叫一群会在网上撩妹的小弟过来,装成一个帅哥,好人,经过一系列网络上的聊天接触,知道她家境不怎么好…为了能把她给约出来,我陆陆续续地砸了几十万…”
“我没想到,这女人倒是挺清高,约了几次都没有答应,好在她一直以为我是一个清正廉直的君子,而且她的家庭条件不怎么好,家里最近出了点事情,这一次还是在小弟软磨硬泡之下来将她约出来,本来打算只要这个女人进了这张门…就…”
“行了。”
林浩一挥手,“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女人也是傻,都不看看对方什么样就敢同意,是应该说她涉世未深呢,还是应该说她情商低得可怜?
无论是哪个,一个男人如此频繁地约你出来,任谁都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不单纯啊,就算家里出了点事也不必如此吧。
“那个,大哥,我可以走了吗?”金链大汉弱弱地问。
“不行。”
林浩摇摇头,“再问你一个问题。”
“大哥您说。”
“前几天你和她说了什么?重要的。”林浩道。
“呃…这个,我想想…”大汉挠了挠脑袋,表情有些扭捏。
“给你三秒钟。”
林浩道。
“咳咳,我想起来了。”
大汉连忙掏出手机,翻开微信,翻了翻聊天记录,念道,“原话是这样的:小兔兔,自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你,你就是我的一切,你就是我的小公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咳!停,别念了。”
林浩扶额。
头大了。
这话
用一个字说:麻
两个字说:肉麻
多个字说:肉麻得要死!
现在最重要的是,刘菲菲把我当成了这个在网络上追求她的“好人”,而且,貌似,对我的感觉还不错?
这特马都什么跟什么啊?她肯定以为这话是我说的。
靠,哥怎么可能说出这么肉麻的话呢?
头大了…
没想到这件事情是如此地不单纯!
“行了,把她的微信给删了。”
林浩道。
“这就删,这就删。”金链大汉手忙脚乱地把刘菲菲的微信号给删除了。
同时,他内心是苦涩地。
几十万才砸出来的,装了几个月好心人才约出来的,好不容易到嘴的鸭子,居然飞到了别人的嘴里。
无奈啊。
没办法,谁让人家拳头大呢。
“滚吧。”
林浩挥手。
“是是是!”
金链大汉连连点头,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厕所。
林浩顺便撒了泡尿,然后悠哉悠哉地走出厕所。
“都别动!”
出了厕所,大厅内的场景又一次让林浩的眉头皱起,但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皱起的眉头又缓了下来,嘴角甚至带着一抹若有若无地笑意。
好嘛,十多个持枪警察堵在了门口,枪口指着地下那群混混,整个大厅内,没有一个人敢动。
此时的/KtV大厅可以说是一片狼藉,碎玻璃片到处都是,光滑的地板上满是啤酒,点点血迹流淌着,还有几个混混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哀嚎地哀嚎。
这已经是算是大型的聚众斗殴了。
“谁带的头?”
十多位持枪警察中钻出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子,一身得体的警服勾勒在其身上,将完美地身段给展示出来。
不过,此时是没有人欣赏这幅美景了。
“警官…他们,是他们先挑起来的,我们在KtV好好唱歌,没想到这群人冲进来后二话不说就对我们动手!警官,您要为我们做主啊!”
一名混混捂着自己被一啤酒瓶砸开的脑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讲述着自己的心酸。
女子瞥了混混手上的钢管一眼,没有说话。
刚才她看了十分钟之前的监控录像,确实是这群混混来找的麻烦,但却是这群学生先动的手,最重要的是,这四十多个拿着管制器具的混混,居然被三十多个学生给干翻了,还是单方面的要虐?
“胡说,分明就是你们来找我们麻烦!”考古班的同学不服气了。
“喂,你们这群学生怎么能血口喷人呢?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KtV的大厅,是公共场所,乞丐都能来的地方,明明是我们进来后你们想要把我们赶走。”
一位精明的混混连忙反驳道。
“这…”
那名同学无话可说了。
貌似也是啊…确实是他们先动的手,而且,大厅是个公共场所,我们好像没有权利赶走别人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