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
彩蝶纷飞白鸟唱,一弯碧水映晚霞。
……
歌还是这歌,但由周凡唱出来,整首歌的风格一下子就变了。
虽然整首歌本来是很低沉绵长的,但是,在几个关键的地方,周凡硬是提高了几度。这也使得整首歌的曲风,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在低沉绵长的时候,拥有一鼓爆发力。虽然不见得这样的变化就是好的,但是,你只要听后,立即就能记住这样的风格,这样的个性。
“嗯,怎么样,感觉到一些什么呢?”
一曲唱完,周凡看着杨梦玲。
“嗯,师父,我有一点点明白了。”
“明白就好,你好好再考虑一下。当然,你也不要学我,并不是我的风格也适合你。”
“嗯嗯。”
终于,在周凡的调教之下,杨梦玲从一个草根歌手,慢慢上升到了一个极尽专业的道路当中。同时,在后面的日子当中,杨梦玲的风格也在慢慢当中培养了出来。这样的变化也让周凡有了一丝成就感,虽然在这一段时间里,自己没有提高。但通过自己的双手,培养了一位歌手,也是一份不可多得的荣誉。
“师父,怎么样,怎么样,唱得好不好。”
又一次,杨梦玲问向了周凡。
“嗯,不错,唱得很好。”
这一次,周凡非常的满意。
杨梦玲终于打出了自己的个性,不管是任何的歌曲,她都能唱出自己的风格。
“谢谢师父。”
这个时候,杨梦玲不知道怎么的,却是流下泪来。她知道,虽然自己的师父比自己年纪还小。但是,他却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大师。像这样的人儿,有些人,就是一辈子也得不到他的指点。没想到,自己却有如此荣幸。
“不用谢我,这是你努力来的结果。”
周凡摇了摇头,不愿多承别人太多的情份。虽然他指点了杨梦玲,但周凡也认为,如果不是杨梦玲的努力,如果不是杨梦玲对这个世界充满爱,或许就算杨梦玲跟着自己,他也不会教她太多的东西。冥冥中自有天定,这一却都是那么自然,不是刻意。
“以后,你可以好好努力,未来的日子,就靠你自己了。”
说到这里,周凡已经准备独自离开。
他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有的时候带着杨梦玲并不方便。
只是,听到周凡说到,杨梦玲却有一些着急,“师父,你要走了吗,你不要丢下我?”
这一说,更是将杨梦玲惹得哭泣起来。
“不要哭,我可没有教你怎么哭,走吧,我们还要赶路呢。”
看到周凡没有抛下自己,杨梦玲破涕为笑,紧紧的跟着自己。只是,她哪里知道。周凡的决定只要一做出,就不会轻易变动。现在他不走,只是因为,他觉得还有几件事情要做呢。
魔都。
魔都是沪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私下里人们一直称这个地方是魔都。
或许吧,在经济变化如此之大的这里,叫他“魔都”也不为过。
这一天,周凡与杨梦玲来到了魔都。
“恩,就这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到这里开工。”
详细的看了一份魔都的地图,周凡在魔都外滩,找了一个地方停了下来。
这里是魔都的金融中心,也是魔都的中心。过往行人,皆是华夏的精英人群。
之所以选择这里,倒不是因为这里卖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而是,周凡认为,在这里,只要你唱得棒,很有可能一曲成名。没错,在周凡离开之前,他打算,要将杨梦玲推广出去,将他打造成为一个真正的歌手。虽然,周凡现在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成立唱片公司。但是,周凡就要靠着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培养出一位明星。
“好的,师父。”
两人放下行李,坐在地下通道的一脚,现在他们打算先休息一下,待晚上再开工。
“你们晚上也到这里唱歌么?”
只是休息了一会,一位抱着吉他的帅小伙突然走了过来。
“你是?”
周凡睁开眼,看了看这位一米八个头的帅哥。
“刚才我也准备晚上在这里唱歌呢,没想到,你们先到。”
帅小伙虽然理的是平头,但还是比较清秀的,说话比较客气,周凡对他的映像还不错。
“是嘛,那真不好意思,晚上我们要在这里。”
“没事,没事,魔都这么大,现在只是下午两点,我还有一大堆时间再找一个地方。”
碰到同行,帅小伙话题也打开了,与周凡闲聊起来。
“你们是一个组合么?”
“不是。”
周凡摇了摇头,“她一个人唱。”
“至于我……”
周凡笑了笑,“我打酱油的。”
现实上,杨梦玲唱的时候,周凡都是坐在一边打酱油。
“啊……”
帅小伙显然没有明白周凡的话,不过也没有深问,“呵呵,你们真有个性。我叫成毅,很高兴认识你们。”
“我叫周凡,这位嘛……”
周凡正要介绍,杨梦玲却站了起来,“您好,我叫杨梦玲,我是师父的徒弟。”
“噢,原来如此。”
成毅终于明白两人的关系。
“对了,你们都唱一些什么歌?”
卖唱生活总是枯燥无味的,好不容易碰到几行,成毅便想交流交流。
“民歌。”
知道周凡不太愿意跟陌生人打交道,杨梦玲倒说道。
却不想,成毅听到民歌两个字之后,却大叫了起来,“啊,民歌。”
“怎么?”
这一惊一叫的,连周凡也有一些奇怪。
“不是,不是,不好意思,其实,我也唱民歌。”
“噢,这样呀。”
“是嘛,现在街头歌手一般都唱一些流行歌曲,摇滚什么的,你怎么想唱民歌?”
这时,就连周凡也有一些奇怪,便问道。
“这个,其实嘛。”
成毅有一些不好意思,“其实我比较文青而已,我一直在想,民歌为什么能够流传几千年,绝对有他的独特之处,而流行音乐仅仅只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也不见得他就能取代民歌。所以,我就一直不断的在思考,民歌是否可以加入一些流行音乐的元素进里面。打造一些即像民歌,又可以流行的歌曲……”
这一说,周凡眼睛一亮。
“这帅哥不错呀……居然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周凡还是不动声色,然后说道,“效果怎么样?”
“这个,效果……”
成毅有一些尴尬,“效果有一些,但……”
不用说,周凡已经知道了结果,肯定是效果不理想喽。
这倒是,有想法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就像大家都想创新一样,但是,怎么创新,谁知道呢。虽如此,但周凡倒没有嘲笑什么,这个世界,有这种创新意识的,已经算不错了,便又问道,“呵呵,这么看来,你有写歌?”
“有写一些,周凡兄弟,不如帮我参考参考。”
说着,成毅很快就拿出了一张本子,翻开了自己创作的一首歌。
他刚才见到周凡他们,并不是什么想聊聊天,其实就是想要他们帮忙参考他写的歌。
“我看看。”
周凡拿起了成毅写的简谱,一看歌名,“最炫民族风。”
差一点,周凡就要以为回到了前世。
好在,周凡仔细再看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最炫民族风与前世凤凰传奇的歌并不一样。
不仅旋律不一样,就是词也不一样。
“确实还不错,但是,感觉怪怪的。”
看了整首歌,周凡感觉有一些糟糕。
“是呀,我也感觉有一些怪怪的,但哪里不好,又不知道。”
成毅也有些着急,他虽然认准了方向,但在实践当中,却碰到了很多麻烦。
“是嘛。”
周凡笑了起来,将简谱还回给了成毅。
“周凡兄弟,还望多多指点。”
成毅也是个聪明人,看到周凡年纪这么小,都能成为边上这位美女的师父,认定周凡有真本事。随即越发的谦虚,向周凡请教起来。
“其实这也很简单,你刚才有将民歌与流行歌曲相结合的创新的确很不错。但是,也要分清主次。说到底,你是注重民歌,还是流行歌曲。你看看,你这首最炫民族风,现在看来,即不像民歌,也不像流行歌曲,中不中,西不西,当然感觉很怪。”
只是一说,周凡就点中了“成毅”这一首歌的缺点。
“哇,周凡兄弟,你真是我偶像,我就一直在奇怪,没想到,你一句话就说了出来。”
仅仅只是一句话,成毅就表现出了崇拜的脸色。
“还有,你的歌词,我了个去,你是写给博士生看得么,这么文青。你要知道,你写是民歌,民歌,正如你这首最炫民族风一样,这完全是民歌嘛。可你看看,你现在写的是什么。他喵的,写的像情歌一样,这还民歌,民歌你妹……”
看到这一首歌,周凡就想大笑。
“额……这个,这个……”
成毅被周凡骂得脸色苍白,一个字也接不上来。
边上的杨梦玲歉意的看了看成毅,“不好意思,师父就是这样,你不要见怪。”
“不,不,不……哪里会见怪,师父说的是,师父说的是。”
成毅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半分见怪。
“请问,你能将歌词写的白一点么?”
民歌为什么叫民歌,就是民族传统歌曲,也是唱给劳动人民的歌曲嘛。
搞这么文青,搞这么阳春白雪干嘛?
又是一通狠骂,周凡直呼痛快。
难怪当喷子这么爽,周凡都有一点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