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风看了一眼,满不在乎地说:“小伤,自己舔舔就行了。”
重繁紧盯着伤口,没有动作,姜风皱起了眉:“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也值得在意?”
他摘了片叶子递给重繁,说:“不想舔的话,就包一下。”
重繁终于点头,接过了叶子。
姜风说:“反正你也会认了,我先过去干活,你把这些东西弄好了就拿过来。”
姜风一走,重繁就远没有刚才认真了。
他摘两片葱叶,就忍不住揭开树叶看看伤口。
这树叶里可能有什么特殊的止血成分,没过一会儿,重繁手上的血口就完全止住了,只留下细细一条痕迹。
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又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
他掐得极重,疼痛非常鲜明。这代表,他不是在做梦!他的血果然自动止住了,没有价值千金的灵药,没有强者利用明力修复,就这样,自动愈合了!
早在重繁出生时,他就身患一种怪病。
他的身体极为脆弱,血管极易受伤破裂,随便在哪里轻轻一碰,就是巨大的青黑淤紫。
同时,他身体的修复能力极差,一道小伤口就都会血流不止,很可能致命。
换了任何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孩子绝对养不大。
好在他出身于重家,那个“天下我取一金”的重家,还是当家家主的独生子。
他是他母亲唯一的孩子,自从生下他,发现他的怪病之后,母亲毅然绝育,表示再不要第二个孩子,全心全意地抚养他。
他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长大了。他从未经过风雨,比花瓶还要脆弱,连多看会儿书都会被人劝阻。
即使是这样的身体,也无法掩盖他的惊天之才。
所有的东西,他都过目不忘。他随口提出的建议,就曾经帮重家解决了一个巨大的危机,两次让重家的产业大规模扩张。
重家的人越来越遗憾,如果这样的孩子拥有健康正常的身体,他能把重家带到什么样的地步?
但是,重繁仍然从来没吃过肉,菜色寡淡,承受不了任何休闲娱乐。
虽然生在重家,但再贫穷的孩子,都要过得比他更快活。
这次,他强烈要求母亲把他放到太屋山别庄休养,其实就是为了晚上偷偷溜出来。
老实说,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只知道,以前那样的日子,他的确不想再过了。
但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肩膀上消失的重伤,吃了肉也没有绞痛的胃,现在自动止血的伤口……
他转头望向姜风所在的方向,满脸深思。
……
……
十多分钟后,重繁用一个竹筒装满了洗好的作料,捧去给姜风。
姜风看了一眼,洗得不算太干净,但看得出来他已经尽力了。
果然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啊……
重繁眼睛极亮,迫不及待地问道:“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姜风把凤眼鸡的尾羽全部拔了下来,小心放到一边,想了想道:“柴可能不够了,你去拣点儿回来吧。”
重繁看了眼旁边摞得高高的柴堆,仍然高兴地点头说:“好!”
姜风快手快脚地把凤眼鸡的毛全部拔了下来,去掉内脏,挖出里面的几颗木系元核碎片,扔到一边。
他用泥包起两只鹌鹑,跟几块地薯根一起埋在地下,在上面架起了柴堆,开始烤鸡。
夜宵早就在旁边等着了,不需要姜风招呼,它就开始往火里喷吐青气。火苗向上猛地一腾,接着变成透明的颜色,稳定下来。
没过一会儿,浓烈的香气从他的方向向四周传去,重繁闻见,吸了吸鼻子,回头看了一眼,顿时瞪大了眼睛。
夜宵的举动也好,姜风的烤制方式也好,他简直不知道应该更吃惊哪个。不过最后他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就是在旁边紧紧地盯着他的举动。
半个时辰后,姜风叫道:“开饭了!”
他扒开柴灰,挖出里面烧硬的泥块,掰开来递给重繁:“这是给你的,小心烫。”
鹌鹑香气扑鼻,重繁小心接过来,深深吸了口气。
姜风问道:“没试过这种吃法吧?”
重繁迟疑片刻:“在书上看到过,但的确没试过。”
他咬下一块,嚼了两口,迅速咽了下去。跟着,他也顾不上那鹌鹑有多烫,一口接一口,吃得极快。要不是用餐礼仪早已刻进了他的骨子里,说不定他现在都维持不住应有的风度了。
姜风看呆了,连忙说:“慢点吃,慢点吃,小心噎着!”
话音未落,重繁的眼睛突然眨了眨,一道泪水从颊边滑到唇边。他浑然无所觉,把那滴泪混着鹌鹑肉一起吃了进去。
姜风愣住了,他从来没想到,还有人会吃肉吃到哭出来。
他摸了摸鼻子,喃喃道:“这也不算特别好吃吧?小姐做的比我好多了……”
重繁抹了把眼泪,终于勉强恢复了平静。他问道:“小姐?”
姜风点头:“嗯,小姐是我最重要的人。她很厉害,什么都会做,什么都做得很好……”
他才说了两句,就闭上了嘴,没再继续下去。
“她现在呢?上哪里去了?”
姜风沉默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才答道:“没什么。”
他切下一条鸡腿,放到夜宵面前,夜宵两只短短的前爪抱着鸡腿,吃得津津有味。
姜风自己也抓了一条啃起来,重繁不由自主地放下手里的鹌鹑,震惊地看着姜风——短短的一天里,这个山野里的少年已经不知道给他带来过多少次惊讶动容了。
明兽的肉,可以直接这样烤来吃的?
不加处理,里面的明力……
他很快得到了答案。
姜风脸上的肌肉微微跳动着,大滴冷汗冒出,落下。他微闭双眼,全神贯注于身体内部,手上动作却从来没停过。
吃完整整两只烤鸡,他整个人已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完全湿透了。
他睁开眼睛,对重繁点点头:“午修时间,我先离开一下。”
重繁这才发现,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升到了正当中,向大地洒下金子一样的光芒。
姜风坐在小谷旁边的山峰顶端,全身沐浴着金光。
很快,金光在他头顶上汇集起来,像一根金柱一样,把他完全笼罩在里面。肉眼可见的明力从他的每一个毛孔钻进他的身体,在他皮肤下面流动着。
重繁喃喃道:“金山玉柱!竟出现了金山玉柱现象!”
姜风修炼了一个时辰,重繁就这样盯着他看了一个时辰。
金光渐渐消失,强大的明力波动随之而去。姜风平定呼吸,站起来开始练拳。
姜风渐渐能感觉到明力在体内的运动状况,每挥出一拳,明力就被他引导,在身体里产生一次激荡,身体因此被淬炼强化。
一万次后,这次修炼所吸收到的明力彻底与身体融合,他目光明亮,神采奕奕,明显感觉到自己又强大了一线。
他跳下小峰,回到山谷,心情颇好地对重繁说:“明天半月集,我要去陆明镇上一趟,你跟我一起去吧,顺便给你买两件换洗的衣服。”
他打量了重繁一下,“不过天云绵什么的肯定买不起,你就将就一下吧。”
重繁古怪地盯着他看,片刻后吐了口气,问道:“半月集是什么?”
姜风说:“陆明镇郊的一个集会,每个月初一十五开。集上卖的全是武修的必需品,我打的这些明兽材料也可以在那里换点钱。”
陆明镇毕竟是个小地方,住在这里的大部分都是普通人,修武者不多,更没什么高阶修武者。
在那些比较大的城市里,专门为武修准备的店铺集市可能比普通人的更加热闹繁华。但在陆明镇这样的小镇子,这样的集市半个月才有一次,要去的话还得赶早。
重繁点了点头说:“不错,陆明镇位于太屋山旁,长川河畔,交通还算便利。要不是附近的泰仓州城分去了人气,说不定还会更繁华一点。应该会有一些人赶着时间,来这里收山货,不过价钱应该会比泰仓城便宜一些。”
他说得条理分明,逻辑清晰,姜风点头道:“你说得对。只是我日常也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还不如节省一点时间。”
重繁不认同地摇头:“节省时间是对的,不过钱还是很重要。俗话说,穷文富武。打熬身体、引导明力运行、元核宝器,哪一样不需要用钱?你现在不觉得,未来就知道了。”
他迟疑片刻,抬眼看向姜风:“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可以把你的明兽材料交给我,我帮你到半月集上去卖……”
他话没说完,姜风已经答应了:“好啊,你来帮我,中间的抽成,就算是你买衣服的钱了!”
之前他说要帮重繁买换洗衣服的时候,重繁略有些不自在。现在一听这话,立刻挺起了胸膛:“交给我!我一定不会让你亏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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