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枫华。
甄宅。
甄时的书房。
电脑屏幕映出来的光,在一张英俊的脸庞上明明暗暗。
手机“嗡”的震动了一下,一条信息跃到屏幕上:
“时哥,事情办妥了。关键词屏蔽,连发都发不出来。”
甄时看了一眼,没有回复,任由屏幕自己熄灭。
他并不想对苏梦熙造成实质的名誉损害,做到这一步,也是迫不得已,这是他所有计划的一部分。
所以他吩咐他的心腹,从发帖那一刻开始,就时刻盯着跟帖留言的动态,等时态蔓延到他满意为止,就立刻删帖,屏蔽关键词,让所有人都不能讨论。
*
另一边,苏熙咬牙切齿的准备报复。
不是不能跟帖了吗?
那我自己重新起一个类似标题的还不行吗?
钓鱼!
没想到,只要标题或者内容里带有相关内容的,帖子都会在十五秒之内阵亡。
就连“S”、“Z”这样的大写字母都给屏蔽了!
还让不让人说话了……
苏熙泄气地放下手机,委委屈屈:
这还是第一次,叫人骂了,还没机会反驳……
本宫才不想认输呢,本宫还想大战八百回合!
*
“咚!”
甄时的书房门被暴烈地踢开。
甄景气呼呼地冲了进来:
“哥!”
把手中的平板啪的一声摔到书桌上:
“哥!这上面说的……那个……不会是你吧?”
甄时的目光依然盯着自己面前的电脑。
甄景气恼得又大喊一声:“哥!”
前者终于有了反应,从座位上站起身,走到酒柜跟前,随手倒了两杯威士忌,其中一杯递给了弟弟。
弟弟仍然气势汹汹,脖子一梗:
“我不喝。”
“你喝了我才告诉你。”
甄景不情不愿地接过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表情忽然发生变化,很意外地看了一眼酒杯,又喝了一口:
“这什么牌子的?还挺好喝。”
甄时浅浅一笑:“那个帖子里说的人,的确是我。”
甄景又恢复了气恼:
“哥,你不知道我在追苏梦熙吗?”
甄时反问:
“可我听说你的女朋友是她的室友。”
甄景抓狂的挠头:
“怎么你们一个两个的都说我的女朋友是宋冰然?我到底要解释多少遍?我是跟她睡过不假,但我只是玩玩啊,我才22岁,还没结婚,我还不能玩几个女人吗?哥,难道你没玩过吗?在W酒店——”
“我不是你。你也不是我。不要用你的想法来揣测我。”
甄景举起双手:
“好好好,我不揣测你。但是,哥,你这样做就太不够意思了,我是不是早就跟你说过,我看上苏梦熙了,这个妞我先要了,你这样截胡,我真的很没面子。”
甄时又是一笑,分辨不出情绪:
“你刚才不是说过吗,女人对你来说只是玩物,都是玩玩的,哪来的损面子,又何必上心。”
甄景认真道:
“可我对苏梦熙不一样。我都还没有跟她……她给我一种不同的感觉。她越不理我,我越想得到。我知道她缺钱,她爸生病,她没学费,她没生活费,我想她这样的人肯定很想要钱,跟了我,肯定有钱,可是,她拒绝!所以我偏要看看,她到底能拒绝我到什么时候。”
甄景虽然口中说着“认真”,但眼睛里却全都是小男孩看到新玩具时的兴奋光芒。
甄时动了动喉头,最终还是把自己想说的话压了回去。
甄景一口气喝光了最后一滴威士忌,把酒杯重重地放到书桌上:
“哥,你给个准话,如果你也喜欢她,那弟弟我就大度一点,不纠缠她了。”
甄时莫测的笑了笑:
“阿景,怎么会?你知道我这个人的。你喜欢的,我自然不会同你抢。”
顿了顿,又说道:
“小时候起,我们不就是这样吗?”
甄景又恢复了鲜活的神色:“那就好,我准备下功夫追她了!”
又露出一点点的不甘心,揶揄道:“可惜啊,我还是一个没看住,倒是叫哥你提前尝到了。”
甄时忍住即将脱口而出的脏话,克制的摇了摇头,淡笑道:
“哦,你说在W酒店那一晚啊。那是我花了钱的,事先我也不知道来的人是她。那天晚上,我在房间很累,懒得开灯,只听见有人进来送酒,黑灯瞎火的,倒也没看清是谁,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才看到。当时还觉得眼熟。”
甄景喉头一动,明显能听出他咽了咽口水:
“哥,你说她……她也卖酒吗?”
在W酒店,卖酒有着特别的含义。
甄时不置可否,抿了一口威士忌。
沉默就是承认。
甄景的脸上有些涨红:“她宁愿在那里卖……酒,那肯定是为赚钱了?那为什么就不能答应我呢?我明明可以给她更多的钱啊?就为了几万块钱,她宁愿跟不同的客人……她怎么那么笨呢?”
“阿景,不要把别人都想成是笨蛋。”
房间光线昏暗,甄时背对着甄景,淡淡的语气里没有情绪。
甄景是个很会自我调节的人,苏梦熙的选择没有让他苦恼很久。
看着杯子里已经没酒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也已经要到了,遂开口告别:“哥,那我出去了。晚安。”
走到门口,忽然又回过头,狡黠道:“哥,给我说说,她怎么样?皮肤,腿,脸,嘴,怎么玩儿的?详细点。”
甄时佯怒:“出去!”
脸上依然挂着笑,但甄时自己并不确定这笑容看上去是否自然。
因为他是真的恶心。
甄景离开五分钟,甄时放轻脚步走到门口,趴在门板上仔细听了一会儿。
确定他已经走远了。
然后回到书桌前,拉开最下层的抽屉,拿出一个上了锁的小盒子。
盒子里有一副白手套,一个证物袋。
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把甄景用过的玻璃酒杯放到透明的证物袋里。
刚刚给甄景喝的酒里,提前掺了一种特殊的药物。
对人体无害,但可以增加唾液的分泌。
这样,他每喝一口,就会有大量的唾液留在杯壁。
虽然酒精会冲刷掉一部分,但还是留下来的更多。
这会儿工夫,唾液大部分已经风干了,留下了浅浅的白色印记。
甄时就着书桌上的台灯,凝视着那印记好一会儿,才小心地把杯子收进小盒子,摘下手套,又将小盒子放回抽屉深处。
十年的筹谋,答案就快要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