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约莫五六分钟,一直都很安静,我想着应该没我啥事了,狗也好像吓到了,也不叫,我就抱着我的狗,一路小跑到我们小区门口的保安室,告诉他们我看见的场景。
然后我就回家睡觉了。
(你看到异常情况,为什么不报警?)
这个么,反正那事儿跟我没关系,砸的又不是我家,我也不愿意出头,我知道如果我一旦报警,后面来人调查肯定会找我,可是别人家的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去通知我们小区保安,已经够有责任心了吧。
——
证人二:
张发,男,55岁,环卫工人。常年负责案发小区周边的环保洒水作业。
证言:
我是开洒水车的,案发那个小区周边一直都是我负责的范围。去年开始,公司规定我们洒水、收垃圾等工作必须在凌晨三点之前完成,我这人向来赶早不赶晚,所以每次上夜班洒水,都是在凌晨一点半到两点做完工作,然后回家睡觉。
那天我出来的比平时晚了十分钟。
(你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有个朋友,欠我三千块钱,都好几年了,我催他还了好几次,那天他终于答应还我了,我那天刚好上夜班嘛,就一直催他,他推迟了几次打款的时间,从六点推到九点,从九点推到十二点,终于,在一点四十他把钱还我了。
原本我都是凌晨一点半从公司出发的,那天我愣是等到他把钱打过来,我才出发的。所以记得很清楚。
然后我开车就比平时稍快了一点,赶到我平时负责的区域。
我知道我负责的区域,那边都是富人住的地方,没有太高的楼,都是一栋栋的三层小别墅。
有一排别墅,是临街的,我每次洒水都能经过。
那天我大约一点五十五分到达了作业地点,正准备启动洒水装置,突然就听见“哗啦”一声巨响。
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我车上的东西坏了,我洒水车的后斗上有玻璃制品,弄坏了可不是好玩的,我要赔不少钱呢。
于是我赶紧下车,走到后面看看怎么回事。
我检查了所有的部件,都是完好的。
然后我就纳闷了,那是什么声音这么响啊。
这时候我注意到,临街的一栋别墅,先是亮着灯,然后又灭了,我刚检查完车子,回头的一瞬间,看见有个小伙子在别墅和别墅之间翻栏杆。
(你当时距离案发的别墅有多远?如何确定翻墙的是男性?)
当时大约有五十米左右的距离吧,如果我当时是坐在车上,那我肯定看不清,因为我隔着车窗玻璃。但当时我为了确认车子后斗有没有坏掉,不是下车了吗?所以就离得更近了,可以看清楚翻墙的人。
我不仅能确定翻墙的是男性,我还能确定他是谁。
因为我认识他。
那个小哥,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知道他在这里住,我还知道他有个妹妹,经常跟他形影不离。
(请证人看一下这三张人像照片,从中选出你看到的翻墙男性。)
喏,就是中间这个,哦。原来他叫周锦程啊。
你问我怎么知道翻墙的就是他?
害,这个小区,你别看它表面好像风平浪静,高人一等,都是富人住的小区对吧?
其实里面见不得人的事情多着呢。
就那对兄妹啊,我经常看他们大半夜在街上走,好像是在别的地方玩到很晚,然后偷偷摸摸溜回家。
那个翻墙的小哥,我记得他的身影,是因为我看过无数次了。
他有个特点就是,他的鞋子永远都特别白,像我这样干体力活的,经常把自己弄得很脏,所以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我还看见过,这个小哥跟隔壁的女主人好像不清不楚的,有一天凌晨我照常过来洒水,看见这家院子里的门灯亮着,这家女人披着一件披肩,站在院子里左顾右盼,过了一会儿,隔壁的小哥就从他自己家出来,然后走到隔壁的院门口,女主人小跑过去,给他开了门。
两个人还……搂搂抱抱的。
但就算我看见了,我觉得也跟我没啥关系。
这毕竟是人家自己的私事,对吧?
但我真没想到,有一天,他们竟然会闹出人命来。
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死的竟然是隔壁的男主人。
你们说说这不是很没道理吗?
明明是男主人被带了绿帽子,怎么他还死了呢?!
要是我,我肯定打死那个臭小子啊,怎么还能叫他给杀了呢?
(请证人注意言行,不要说跟证言无关的话。)
好的,好的,这不是话赶话嘛。
(除了看见周锦程从隔壁院子里逃离,你还看见什么了吗?)
让我想想,对了,我当时还听见了车子的引擎轰鸣声。
因为那个引擎声特别低沉,我就注意到了,在周锦程家隔壁的院子里,停着一辆很大的SUV,我不懂车,当时天黑我也看不清牌子,但从外观上看,应该是一辆很贵的车。
车子还是发动状态,但驾驶位上没有人。
我推断,可能是车子的驾驶员从车上下来之后,直接就进屋了,没有来得及关车锁车。
我当时还嘀咕了一下,我说这车手刹拉没拉起来啊,停车不拉手刹可不安全,这一带都是高档住户,你这车要是溜车了,碰到别人家的车,那损失可不小啊。
总之,这就是我当时看到的一切,所有的我都说了,没有保留。
虽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这么说有点奇怪,但我还是想多一句嘴:
很多人表面上看着西装革履,温文尔雅,一副体面的样子,但背地里做的勾当,真是让人没法下嘴说出来。不要说我仇富,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事实。
相比而言,我还觉得我们这些过的一般的穷人,没这么多花花肠子呢。
我虽然只是个环卫工,但我认为我也要尽公民的义务,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
证人三号:
赵明正,男,29岁,宠物医院院长,所经营的宠物医院就在案发小区的门面房。
证言:
我亲眼看见了整个谋杀的过程。
这是真的。
而且我还有录像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