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骑兵凶悍,和羌人、鲜卑两族的兵马相比,他们更加的高效和有战斗力。
在入侵北地的三族联军中,匈奴骑兵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老黄兴奋的握住唐刀,燕翅环上挂的长矛被他随手摘下来扔到地上。
上次的一战给了他强大的信心,这次他觉得一对一是对匈奴骑兵的不公平,所以选择了一对二。
黄景瑜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才不管明日会如何。
当然,他也不会想到自己打完这场仗会被李庭岳吊起来毒打。
头脑简单的老黄只想过把瘾就死。
战鼓声响起,处于兴奋中黄景瑜挥舞唐刀就冲了出去,丝毫不管身后的兄弟们。
“杀!”
也幸好剑戈的兄弟彼此配合默契,呼喊着跟着他一起向前冲。
乱糟糟的阵型让人看着揪心。
李庭岳已经想捂脸了。
他拉着卢奴的全体官员和商贾来看剑戈军和匈奴骑兵对战是想长脸的,可不是来丢人的。
老黄这么做真是一点脸都不想给他留了。
卢世玉知道李庭岳想要展示自己兵马的战斗力,给卢奴的商贾和官员展示实力。
可以五百骑兵对战一千匈奴骑兵,这未免有些托大了。
匈奴骑兵一向以彪悍着称,大晋兵马近些年从未在正面交战中赢过,更不用说以一敌二了。
“大人……”
卢世玉组织了一下语言,既能保住李庭岳的面子,又能让城下的将士不至于送命。
“此战关乎大人的颜面,匈奴骑兵又以凶悍着称,大人不如……”
他刚说到这,城下已经喊杀声震天,李庭岳的黑甲骑兵已经冲了出去。
五百对一千,结果却不像卢世玉想的那样。
黑甲军如同扑入羊群的饿狼,狠狠撕咬着眼前的肥肉。
一千匈奴骑兵虽然彪悍,但在剑戈军面前,他们就像没有长大的婴孩一样,被杀的人仰马翻。
半个时辰不到,当最后一名匈奴兵倒下,整个战场只剩下了黑甲军。
黄景瑜唐刀向天,全身沐浴在献血中,如同杀神。
五百剑戈军同时举刀……
城头上的卢奴官员和商贾已经张大了嘴,完全震惊在刚才的战斗中。
他们知道匈奴骑兵的强大,也见识过他们的弯刀如何收割敌人的生命。
在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带着一丝同情看李庭岳。
认为此战他必定会损兵折将,将这五百兵卒丢在不城下。
甚至已经想好了他战败后自己该说什么。
至少也不能落了李庭岳的面子。
可没想到,战局的变化超出了他们预料之外。
五百对一千,李庭岳的兵马完胜匈奴骑兵。
而且看黑甲军几乎只有带伤的,却没有战死的,就说明他们还有余力。
这……这……这是何等强大的一支骑兵,有这样一支兵马在,别说打退胡人,就是……就是一统北地也不是不可能的。
胆大包天的商贾们以投资人的目光看向了城下的黑甲军,满意的点着头。
就在他们幻想着以后能分享的庞大红利的时候,有人轻声道:“各位,现在想以后是不是太过遥远了,如今,我等和这位李大人的交易也仅限于口头,没有更深的交集,如何才能加深联系难道不是各位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情吗?”
此人看得很远,见其他人都有掩饰不住的激动神情,立刻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
别的不说,他们是想投靠李庭岳,但说到底,双方也只是各取所需。
他们给李庭岳提供钱粮,对方给他们以安全。
互惠互利,平等交易。
而且李庭岳也证明了自己有这个能力。
可一旦他做大,这种关系便不再牢靠。
随着他的势力越来越大,现场的这些人渐渐就会变得没有存在感,直至被彻底边缘化。
此人的一番话让其他人沉寂了下来。
“林兄有何高见?直说无妨,让我等心里也好有个准备。”
有人开口询问。
姓韩的商贾一阵嘿嘿的奸笑:“当年汉高祖皇帝刘邦为了让匈奴不再出兵骚扰边境,便和匈奴单于和亲,以此保住了大汉的江山……”
不用姓韩的商贾再说下去了,其他人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一起看向了正在和卢世玉攀谈的李庭岳。
感受到异样的目光,李庭岳正准备微笑颔首。
但目光所及,立刻吓了一跳。
这群商贾和官员看他的目光如同饿狼看羊羔,让他心里直跳。
虽说心里感到异样,李庭岳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依旧保持着谦和的笑容。
“不是老夫自夸,老夫最小的女儿今年一十六岁,还未婚配,花容月貌,和李大人十分般配,如各位不反对……”
一个留着三缕长髯的老者以手扶胸,神色悠然,只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
“张老匹夫,你女儿不是早就和河东谢家有婚约了吗,怎么,看到好的,就想把谢家蹬开?”
有人毫不犹豫的揭开老者的家底,同时还不忘推销自家的闺女。
“我侄女那才是貌美如花……”
一群商贾和官员在这里开始了争吵。
目的已然达到,李庭岳也就不再停留,辞别卢世玉,回了自己军营。
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执法官把黄景瑜吊起来毒打了一顿。
李庭岳的军营中哪里有什么执法官,结果就是,胡大力在小七的力荐下成了第一任执法官。
一脸懵圈的胡大力还不知道执法官是做什么的,乐呵呵的答应了。
首任执法官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抽黄景瑜的鞭子,胡大力又懵圈了。
他和老黄臭味相投,没事就找他一起喝酒,哪里会想到让自己抽他鞭子。
李庭岳冷笑道:“一共十鞭,只要有一鞭不见血,就让别人抽你三鞭子。”
胡大力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结结实实的在黄景瑜身上抽了十鞭子,鞭鞭见血。
老黄是个硬气的,咬着牙,哼都不哼一声。
他也知道自己做错了,这顿鞭子跑不了。
这就像小七说的,当时多痛快,后果就有多严重。
被打了鞭子的黄景瑜被两个兵士抬进了营帐,哼哼唧唧的这才叫出来。
随军医官在他伤口涂抹草药,止血治伤。
黄景瑜赤裸的后背已经皮开肉绽,血在他的臀骨之上汇成了一滩。
军医原本是广平县的赤脚医生,被人成为老赵,去年遇到大灾,一家老小饿死的只剩下他和一个幼子。
要不是遇到李庭岳在广平收留流民,现在他也已经被饿死了。
为了报恩,也为了混口饭吃,这才当了李庭岳的随军医官。
老赵手法粗暴,黄景瑜挨打的时候都没有叫的这么惨过。
稍微停顿了一下,老黄突然觉得背上的手法竟然不在粗暴了,翻卷的皮肉好像在被人一点一点割下来。
手法轻柔,不像是老赵的手法。
黄景瑜疑惑的转过头看了一眼,立刻就愣住了。
“伤口需要消毒,老赵对这方面的经验还差点,我亲自来,伤口就不会化脓了。”
李庭岳头也不抬,回身从小七手里接过一块干净的麻布,把黄景瑜背上的血擦去。
一连几次,终于把血擦干净了。
“主……主公,我错了?”
黄景瑜转过头,眼眶发红,刚才挨打的时候都没有哭,现在却要哭出来了。
“兄弟们开始跟着我的时候,只想想吃口饱饭,不再受官府欺压,当时命贱,每天都吃不饱额,哪里还想着以后……”
李庭岳又换了一块干净的麻布,用烧酒浸湿,为黄景瑜伤口消毒。
“后来,咱们日子好了,你家主公的心思也就越来越大,总想带着兄弟们打下一片大大的基业,让咱们的子孙后辈都不用再我们这般受苦……”
尽管后背疼的如同火烧,黄景瑜却丝毫感觉不到,努力咬着牙,已经泪流满面。
旁边的小七和胡大力也同样哭了出来。
“兄弟们的命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从咱们剑戈军成立以来,很多打仗的事我都喜欢用计谋解决,很少让兄弟们去用命拼,我一直都想带着所有兄弟一起共享荣华富贵,所以,你这顿鞭子挨的不冤。”
“啊……!”
一声凄厉的惨嚎从黄景瑜嘴里发出来,响彻整个军营。
李庭岳在用烧酒给他消完毒后,狠狠的在他伤口上掐了一把。
……
在卢奴待了三天,李庭岳差点当了卢奴的女婿。
再三拒绝后,卢奴的商贾和官员反而非常高兴,同时也暗自庆幸。
一个不被美色所惑的人,将来定能成就一番大事。
可之前他为何又收了那批歌姬呢?
卢奴的商贾和官员和李庭岳挥手告别。
双方在短暂的时间内建立了攻守同盟,只要卢奴有难,李庭岳必须派兵驰援。
而作为回报,卢奴的商贾提供了大量的银钱,官员们也拿出了自己大部分家底。
同时,他们还会不间断的拉更多人进入“同盟”。
如今北地局势危机显而易见。
只有共同应对才可能度过去,他们不介意拉拢更多的人进入同盟。
说到底,都是为了保命,以及保住自己的阶层地位。
至于国家大义,和百姓死活,和他们的关系不大。
如今的他们,和李庭岳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他们也不会选择背叛中山王,投靠李庭岳,实在胡人距离他们太近,而靠山中山王又距离太远。
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李庭岳又何尝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