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不动。
她把纸巾又往前递了递,趁机偷瞄他的脸:长大了,瘦了,原本团子似的小胖圆脸变得棱角分明线条坚硬,眉眼间依稀还有着从前的影子,若非他眉角那颗痣,她甚至不敢确定这就是他。
只是,他的目光却不曾如她一般在她脸上停留,也没有搭理她伸出去的那只手,只将她那只泥鞋往她面前一扔,便自顾自地坐了下去。
她收回了手,垂头丧气,低头看着自己踩在地上那只光着的脏脚和躺在一旁的泥糊糊的鞋,又多了几分懊恼,重逢来得如此“别具一格”,任谁也高兴不起来吧?再说,他可能都不认得自己了……
对啊!他完全有可能没认出自己是谁!
一时,又兴冲冲地坐下,还把椅子拉近了些,就坐在他旁边。
他已经在他的电脑上开始忙碌了,脸上的泥渍也不知什么时候擦去,滴滴答答的键盘声敲得她心里如煮着一锅沸水,咕噜咕噜,冒的全是粉红泡泡。
她想了想,在包里找啊找的,找出一粒没有浸水的干净水果糖,握在手心里,轻轻咳了咳,清了清嗓子,“许……小许同学?”
男子身体一僵,敲击着键盘的手停了下来,但也仅仅只是一瞬,转眼他又继续开始敲打,头都不曾一抬。
“小许同学!许归!对不对?”她加大了声音,灿烂地笑着,把手里的水果糖放在他桌上。
而他,却自始至终目不斜视地盯着键盘,指尖不停。
她于是确定了,他就是许归没错!否则便会直接否认,而不是这样一直沉默。他大概,只是不认得长大后的她了!
她欢喜地把糖果往他那边推了推,“请你吃糖啊!小许同学!我是涂恒沙!嗯,也就是涂妹妹!”后来,她知道写在病历卡上的她的名字是“涂妹妹”了。
他终于有了反应,面目疏离,眉间微蹙,“对不起,我从不吃糖,也不认识什么涂妹妹。”
“那……那你是许归吗?”她的欢喜化成了怯懦。
他再次沉默。
那就是了?“可是……”可是许归明明是喜欢吃糖的。
“别可是了,我很忙,还有……”他第一次把视线从他的电脑屏幕里拔出来,落在她身上,还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皱眉,“衣服、鞋,如果不换就离我远一点。”
所以,这是嫌弃她有味儿吗?她下意识的把一双脏脚往一旁挪了挪,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衣服,并没有味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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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的粉红泡泡一个一个破灭,还是有点难过的,二十年前他给她一个棒棒糖,她心心念念惦记了二十年,二十年后的今天,他不但忘了她,还这般嫌弃她……
她垂着头,默默去了外边。
净水现如今是奢侈品,喝都不够,反正下着雨,她就着雨水把自己的泥脚洗干净了,刚转身,一套男款衣服砸到了她身上,还有他毫不客气的一句,“拿去换了!”
衣服上有一股陌生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洗衣液香味,混着淡淡男子的气息,她穿在身上,莫名红了脸,很快,又给他找到了很好的理由:这都二十年过去了,他忘了她也很正常啊!忘了又怎么样?重新认识不就好了?